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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债权人未按时间申报债权
释义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并在公司清算程序结束前补充申报的,由清算组登记。”一般来说,公司依照破产法第七章的规定申请破产的,股东手中的股票通常会变成一张废纸,因为如果破产法院确认债务人资不抵债(负债大于资产),它可能不会返还股东的投资。另外,清算后,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所剩无几。大多数上市公司将按照破产法第11章的规定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直接在第7章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然希望继续经营和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恢复公司业务的一些程序,有些公司的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盈利。但有些公司最终会进行清算。无论债务人是否有清偿能力,债务人自愿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或者债权人强制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时,债务人应当提出破产重整计划,对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损害部分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事项作出安排。这一方案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经债权人批准,法院确认后,债务人才能继续经营。如果债权人不按时间申报债权,势必对当事人造成影响。建议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前一定要有充分的了解,以免给自己造成麻烦。当债权人未按时间申报债权时,如何处理比较好。如果你不知道,你可以在网上问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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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