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15年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
释义 |
广州市人民政府: 我们收到了你市政府提交的《关于对广州市从化区2015年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审核的请示》(市政府用地审批〔2016〕31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同意上报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征地计划。我们同意你们建设天夏、西瓜一号、西瓜二号、大围、天一、天二、莲塘经济合作社、龙居经济联合会、龙兴村龙兴经济联合会、松原村下河、商河、大围、围子、地岳、长河经济合作社、玉东村一号、二号、三号经济合作社,云兴村明义二社、荣兴村左社、莲马村河东、黄沙坑经济合作社、红旗村东河、岭子角经济合作社、梁新村葛塘一、二经济合作社、大福田村十四经济合作社、大福田经济联合会、黄场村五社,第六、七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第一、二、三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经济联合会,水坑村第五经济联合会,左坎第二、三、四、五经济合作社,河邑第二、三、四、五经济合作社,横邑第二、三、四、灵角、横坑、新池莉,横坑村的沅陵、沙一、二、河一、二、岭北、户型、岭角经济合作社和横坑经济合作社,北魏、岭南村的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十八、二十经济合作社集体农业用地48.0414公顷(耕地10.6585公顷,北魏经济合作组织、大岭经济合作组织、山邑、山儿、江邑、江儿经济合作组织、汤圩经济联盟共占用园地14.9697公顷(含调整用地2.2669公顷)、林地18.77公顷、其他农用地3.6432公顷(含调整用地0.4294公顷)被转为建设用地的,同原村集体建设用地5.2679公顷,共53.3093公顷,将同时征收为国有土地;办理征收手续后,根据规划安排,上述土地将作为从化区城市建设用地。二是该批土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一致;同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供地方式、供地规模和供地标准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三是同意补充耕地规划。同意利用现有耕地储备指标(44082520090003、44142120090003、4409812006005)实施占补平衡。第四,你市人民政府要依法及时组织实施征地,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生活。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制定并公布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不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收的土地。5与土地使用有关的税费的征收、调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6批准后的征地实施情况,连同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的供地情况,按规定上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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