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的土地使用税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北京市土地使用税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建制镇和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的城镇和工矿区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一,土地使用权的界定: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者按照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长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第三,关于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 土地资源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因此在土地使用中,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使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最大化,无论是哪一块土地我们都应该充分利用,而且这种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在这个网站上,我们将为您收集最专业、最权威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访问网站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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