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住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
释义 |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土地所有人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登记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进行土地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统一登记。可见,只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时,才应向使用人颁发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征用集体土地,才能使土地性质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具体程序。首先,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村民会议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议通过后,由村委会公布名单。经过7天无异议后,宅基地名单将提交审批。 2。填写申请表:经村委会同意,村里负责填写宅基地审批表,签署意见,村长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 3。乡政府审计:乡政府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乡(镇)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印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接到项目后,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数据审核和实地调查。经审查合格后,报县政府批准。经批准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国土资源研究院将到现场进行放样,批准建设。 7。建设完成后,报国土资源研究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农村住房部门组织有关材料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三是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如下: 1。住宅用地批准文件;(2) 2。建房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2)无身份证的由派出所出具的证明;(3)户口簿复印件;(2)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3) 5;(2) 6。退休人员回原单位建房的,应当附退休证明和本单位无房证明复印件;(2) 7。计划;(1) 8。乡政府审查意见。(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所以如果因为土地证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小编建议你去珞巴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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