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拆迁协议是无效的 |
释义 |
1、 什么样的拆迁协议无效 有效的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无效的补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所有人、权利人之间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三。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当经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批准,否则无效它是无效的。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未经权利人认可而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5。拆迁补偿协议损害公共利益的,或者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协议无效。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视为无效。 除上述情形和有关法律法规无效外,依法订立的其他拆迁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的拆迁征地行为更加频繁。本文仅简要介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一)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 (4)损害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第五十三条【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本合同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第五十四条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的变更请求。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判断拆迁协议是否有效有几个标准。有效的拆迁协议受法律保护,否则协议无效。以上均为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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