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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市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释义

2。签合同。一般来说,房屋征收部门是与估价机构签订估价合同的委托人。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实地评估。评估人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个别住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评估人公示。公示期间,评估人员应在现场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说明。
    

5。提交报告。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评估报告移交被征收人。
    

6。申请复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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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