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用程序中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
释义 |
征地程序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I.审查阶段缺乏对实质性内容的审查? 现行规定的审查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供应标准、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等。在审查程序中,没有对征地目的的审查内容,即没有解决行政机关批准或不批准征地的原则或决定问题。二是征地执行程序不严格,违法现象严重。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征地供地方案过程中,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故过分考虑土地申请人的申请,不顾公共利益,造成没有统一规划、统一用途的违法批地行为,我国征地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不按审批程序,擅自占用土地、买卖租赁土地等违法转让土地,越权审批,先征后批,少批多占,而合法征地掩盖了违法占地等违法现象;目前,征地审批程序是一个比较混乱的环节。常见的现象是越权审批,即没有授权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有的甚至领导个人说了算,即所谓的“领导行政”。第三,没有司法程序。 我国征地纠纷的解决机制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由此可以看出,司法救济被排除在救济手段之外,我国的决策机关是行政机关。为保护集体和个人利益,被征地人对补偿不服的,有权向上级复议机关或者法院提出异议。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上三个方面。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律师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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