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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里的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释义

村里的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对农村企业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这些规定的一部分。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称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向土地使用者征收的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制镇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建制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矿区是指工商业相对发达、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公园、名胜古迹、寺庙、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用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区、车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农林牧业用地,渔业、水果生产基地和个人非经营性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后的荒地,给予10年的免税。土地租赁在市场利益的驱动和政府的引导下,农民将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人。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承租人取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人以实物或货币形式逐年取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租户型、公司租赁型、反向租赁型等。土地流转是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为方便种田和自身需要而进行的简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得土地。但由于土地不统一,大片土地被分割成小块。土地分割的弊端严重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使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让以旧换新这种最原始的交易方式,走进农民的视野。三。宅基地住房
    

住房宅基地和社会保障承包地。
    

以重庆为例,国家批准重庆为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大胆探索,开创了以房养基、以承包地保社保的九龙坡土地流转模式。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城市发展用地所取代,农民在城市得到了房子。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会保障,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土地权益,又称“土地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管理,是指在坚持承包人自愿参与的基础上,以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设立股份公司。在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要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与公司分享土地后,可以继续参与或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可以凭借土地承包权拥有公司股份,并可以按股份分红。这种形式的优点是产权清晰,利益直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价值形式长期确定。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又是利益的所有者,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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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