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空户”被征收时能否得到补偿 |
释义 |
城乡“空置户”征收时能否得到补偿。简单地说,原来是农村户口,后来因为工作、入学、服兵役等需要异地落户,但因为他们在那个城市没有住房,就没有落户的地方,所以派出所会编一个虚无主义的地址,把你的户口写在那个地址上,然后申请一张身份证。 随着经济的发展,“空户”现象已经演变成许多城镇居民定居在农村,却不住在农村;或者一些农民外出打工、上学、参军,长期住在城市,但他们的户籍仍然在农村。 事实上,按照简单的逻辑,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地补偿以户籍为基础,那么“空置户”也可以根据户籍属性获得部分补偿。然而,对于其他被征地农民来说,这种补偿方式似乎并不十分公平。
上述“空置户”是否应获得征收补偿,根据当地征收拆迁方案的规定,如果方案规定按照户籍进行补偿,那么“空置户”也可以获得补偿。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当地政策规定按户籍征收补偿,补偿金额也不会很大。 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助。也就是说,对农民的一种主要补偿是房屋补偿,即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另一种是对青苗的补贴。”空置户“没有补偿的空间,因为他们既没有房子,也没有耕地上的经济作物。安置补助按至少1:1的置换原则执行。因为“空户”没有房子,就没有置换的空间。 因此,如果按照户籍征收补偿,条件是一方面要有地方政策的明确规定,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是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停产停业损失是对实际经营者的补偿。因此,“人户分离”状态下的空置户籍将不存在任何补偿权益。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通过以上分析,城乡空置户由于无房无耕地,很难获得经济补偿。如果他们想因为户籍获得补偿,就需要在当地的征收政策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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