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韶关市信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共有七、八、九类土地: 七类地区:凤城街。补偿标准:耕地43333元/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地区:马头镇和回龙镇。补偿标准:耕地38133元/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分别为沙田镇、尧田镇、皇邑镇和梅坑镇。补偿标准:耕地35067元/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也就是说,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上述补偿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鸡鸣拆迁律师(热线:40061660)。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