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石首市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湖北省石首市的土地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修林街道办事处和笔架山街道办事处。补偿标准:耕地37940元/亩;菜地41734元/亩;果园41734元/亩;茶园41734元/亩;集约鱼塘41734元/亩;林地30352元/亩;未利用地22764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高集庙镇、南口镇、东胜镇。补偿标准:耕地34860元/亩;菜地38346元/亩;果园38346元/亩;茶园38346元/亩;集约鱼塘38346元/亩;林地27888元/亩;未利用地20916元/亩。 三类片区范围:调关镇、桃花山镇、小河口镇、新场镇、横沟镇、大环镇、天鄂州经济开发区、高陵镇、团山镇、九河源镇。补偿标准:耕地31640元/亩;菜地34804元/亩;果园34804元/亩;茶园34804元/亩;集约鱼塘34804元/亩;林地25312元/亩;未利用地18984元/亩。 也就是说,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地人,上述补偿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政府更新了土地补偿标准,则以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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