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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有两类土地:
    

第一类地区:北至小潘家村与马关寨村交界处,北环路、城关村与羊角岭村、东关村与大李家村、杨家村、富民路;上中路以东200米,张许村西村,许上街上中路以西200米,上中河。补偿标准:块地价:55000元/亩;基本农田:66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
    

二类地区范围:除一类地区外,商河县行政区域范围。补偿标准:块地价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建设用地5万元/亩;未利用地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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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6: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