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的方法和标准 |
释义 |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置换安置房两种,两者均可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标准一般是指周边商品房的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住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依据包括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和装修情况。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置换房一般是一对一的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按人头计算的情况,如:一个人有多少平方米,加上差价补偿和社保定额,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方的操作空间很大,拆迁方最终的补偿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合理的,所谓的奖励、社保、户籍的真正用意是减少成本补偿标准。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面对拆迁方给我们的这些补偿内容,及时咨询拆迁专业律师,不合理的补偿,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那么赔偿的内容是什么?按照规定,被拆迁单位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金,一般情况如下:(一)房屋重置价款为同一房屋的改建成本,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按每平方米单价分类。 (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 (3)奖励补偿是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 吕巴小编提醒大家,现实中,补偿内容可能会超过上面列出的内容,但无论是一个、两个或两个以上,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补偿不合理,最终的补偿远远低于拆迁前的生活水平。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一个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进入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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