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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国家规定的还是地方政府规定的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由房屋评估价值确定,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所以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不适用。
    

(1)非出租非住宅房屋拆迁,对业主的补偿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100%。(2)公共租赁非住宅房屋拆迁,对业主的补偿如下:
    

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80%。(3)对房管部门管理的非住宅房屋拆迁,对业主的补偿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80%。
    

(4)房管部门拆除租用宗教团体所有的非住宅房屋时,对业主的补偿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由房屋评估值确定,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符合国家规定。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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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7: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