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厂房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如果赔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释义

厂房拆迁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企业房屋的性质分为三类:(1)出租办公用房;(2)自有产权办公用房;(3)违法建设。
    

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出租办公楼没有明确规定。已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出租房屋被拆迁时,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终止的,或者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的,拆迁人应当赔偿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交换房屋产权。可见,租赁办公用房的企业,因不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不能享受房屋价值的拆迁补偿。关于自己的营房。房屋拆迁的选择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而企业拆迁只能选择房屋价值补偿和土地价值补偿。关于非法建筑。并非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不应该得到赔偿。我们需要分析具体问题。对依法应当拆除的,应当无偿拆除;对可以在拆除公告前办理手续的违法建筑、手续不全的房屋,应当查明事实,妥善处理,应该补偿的也会得到补偿。第二,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当办公场所为租赁房屋时,根据租赁剩余期限的不同,对租赁房屋企业的影响不同,补偿方案也会不同。三是拆迁补偿是否存在问题。拆迁律师总结,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和房屋本身价值、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成本和损失,以及企业装修配件损失。此外,拆迁方还可以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不同的项目实施意见确定;
    

2。赔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不同地方的补偿标准可能不同;
    

3。预期亏损主要是指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的情况能够预期的利润。被拆迁企业应当出具相关材料,计算近几年的平均利润,以证明投资收益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剩余经营期计算预计利润损失。如果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护权益
    

如果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不能签订补偿协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厂房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企业房屋性质、租赁合同剩余期限、拆迁补偿是否存在问题等,如果您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2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