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补偿安置时间节点。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设批准文件并新建房屋的,对新建房屋给予补偿,应当拆除但未拆除的旧房屋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新建房屋批准文件,但尚未新建房屋的,应当立即停止建设,并协商具体补偿金额。
2。拆除不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建设、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设,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建设、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不予补偿。 4。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在国有土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在国有土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集体土地征用按照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住房补偿和安置。被征地村或村民小组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进行置换。(2)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合并为新建+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底价+价格补贴)×价格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 被拆迁房屋采用重置法评估的,应当按照重置单价合并成新的评估方法,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一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迁住房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未撤销村、村民小组制度的补偿安置: (一)未转为城镇户籍人员的安置补偿,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2)具备异地建房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申请新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合并为新增+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上新房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于不具备异地安置房建设条件的地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互换与货币补偿价值相同的产权房。被拆迁人不得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原则应该是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房屋拆迁的其他补偿项目: 除上述补偿项目外,还应补偿过渡期的搬迁补助、设备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临时安置补助金自过渡期届满之日起增加。货币补偿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的建安价格+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款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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