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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你是否需要在土地转让前完成拆迁
释义

你需要在土地转让前完成拆迁吗?

出让土地在土地使用期内的,提前收回时需要完成补偿工作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后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不得收回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并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和个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三部分: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拆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而且,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出让土地在土地使用期内的,应当在提前收回时完成补偿工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后可以转让。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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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