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置换 |
释义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置换实际上是交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自身需要,对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人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独立组织生产的权利,经营、处置产品; (二)依法交换、转让承包地经营权; (三)依法转让承包地经营权; (四)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承包地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三条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为方便耕作或者满足自身需要,可以相互交换,并报用人单位备案。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转让,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人的义务不仅是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窑、建坟,而且要根据土地情况合理利用承包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和水面,保护和改良土地,提高土地生产力。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向集体组织支付承包地或者森林、山、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收入。承包商应独立承担风险。承包人承包土地后,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除发生不可抗力外,可以减少承包人按约定数额交付承包收入的义务,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应当接受集体组织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干涉。承包人连续两年弃耕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耕地。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置换实际上是交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自身需要而进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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