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1、 第二十条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种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一条发包人应当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发包人和承包人代表的姓名和住所; (2)承包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三)合同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六)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林权证书等证书,并进行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林权证等证书时,除按规定收取证书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不得因承办人、负责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者终止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而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不得变更、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选举承包工作组。涉及大量土地。工作组负责编制统计承包方案的具体工作。(2) 合同工作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公布合同方案。合同方案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并结合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合同工作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合同方案。(3) 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批准承包方案。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案应当经2/3以上的村民会议成员或者2/3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批准。(4) 组织实施公开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批准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开实施承包方案,实施承包方案的内容。(5) 签合同。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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