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保险法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新保险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按照保险合同要求保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付赔偿金。第二条人寿保险合同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而无效,投保人要求保险人在扣除相应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表投保人签章的保险合同,未经投保人或者投保人代理人签章的,对投保人无效。但投保人已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认可代为签名或者盖章的行为。 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代表投保人填写保险单证,投保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代表保险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有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以上内容由鲁巴小编整理。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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