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后的车辆索赔 |
释义 |
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车辆索赔首先,当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向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告,通知保险公司,填写事故通知单,保护好第一现场,采取合理的救援措施,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检查车辆。 (1)如果是没有人员伤亡的单方面事故,应提供以下文件:事故通知单(盖章或签字)、事故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车辆维修发票原件、修理和更换零件清单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或原成本收据。(二)除提供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证件:伤者(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法医鉴定证明、死亡证明、抢救治疗费收据等,事故责任确认书、事故调解书、伤者工资收入证明、家庭信息证明(派出所盖章)等必要证明。(3) 如果代理人负责调查,还应提供以下文件:委托书、车辆维修协议、事故照片和其他必要的证明。 (4)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车辆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以下文件:事故通知单、事故照片、事故证明(派出所盖章)、调解书、,各种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 特别提醒车主在车辆修理或事故理赔后三个月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上述索赔文件,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向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文件、项目和印章必须完整、文字规范、金额计算准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手续完备的,保险公司应当在10日内结案赔偿。领取赔偿金时,请携带本人印章、所有人或收款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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