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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原则是什么
释义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的发生不能事先确定。保险事故风险程度的估计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的陈述和保证。如果被保险人的陈述不真实,不仅会使保险人无法正确估计,也不利于保障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投保人的陈述不真实、隐瞒或者欺骗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在签订财产保险合同时,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特殊的意义。保险合同以不能预先确定的事件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的前提,使得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这一特征。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规定,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保险标的与投保人有直接利害关系。该利息具有下列条件:该利息具有经济价值;该利息的经济价值可以用货币估计或约定;该利息为法律所承认。无保险利益的人无权作为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程序。保险人提前打印保险申请单。申请人只需按所列项目逐一填写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填写保险单,与保险人协商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盖章后,保险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正式凭证,是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一般不记载具体的保险条款,但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保险凭证主要用于货物运输保险。
    

投保人在签订财产保险合同过程中,有义务如实陈述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如何确定保险费率的主要险情。保险人有义务将保险的有关事项通知被保险人。上面是律师网向您讲解财产保险合同履行的两个原则,以及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程序,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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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