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在保险合同确认后几天内填写收据 |
释义 |
保险合同确认后多少天填写收据?没有硬性规定。不过,一般预计间隔不会超过10天。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的生效日期?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从这两个条款可以看出,保险合同是一种允诺合同,即,只要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投保人是否缴纳保险费,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只要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未及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成立;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但保险公司不同意承保的,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支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没有必然的联系。一般来说,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但《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加生效条件或者期限。合同附有生效条件或者期限的,在履行生效条件或者期限之前,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换言之,合同的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效力。当合同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将滞后于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其效力也有上述两种状态,即立即生效或有条件、有期限生效,但效力待定。因此,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是否生效,关系到保险合同是否具备条件或者期限。 如果您对保险合同确认等知识仍感兴趣,想有更深入的了解,可以点击法律咨询网在线咨询系统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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