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终止保险合同 |
释义 |
保险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自愿解除:(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出现时,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法定解除的内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于投保人而言,保险合同的终止权可以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行使,但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保险合同的终止权作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财产保险合同,投保人要求终止的,法律有两种不同的规定终止合同,保险人可以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收取保险费,剩余部分交由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缴纳保险费满两年的,应当按照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返还保险费;满两年未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扣除手续费后返还保险费。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终止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才有权终止合同。(2) 遗嘱解除,又称协议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形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随时解除保险合同。遗嘱的解除需要保险合同双方约定解除条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都有权行使解除权,合同的效力消灭。 相关知识 如果法律直接规定了合同终止的条件,则合同终止是合法的。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作为解除条件,有的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作为解除条件。前者是一般法定解散,后者是特殊法定解散。我国法律普遍认为,既有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也有特殊法定解除的规定。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约定以合同形式为一方或者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约定称为解除条款。撤销权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保留,也可以由当事人双方保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保留解除权,也可以在以后另行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合同法承认协议终止(《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这一点值得肯定。由于解除协议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具有较大的灵活性。面对复杂的事物,它能更准确地适应当事人的需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目的虽然不同,但主要是认为当各种主客观障碍出现时,可以摆脱合同的制约,为合同的解除留有空间,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市场主体,为了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当事人有必要更加慎重、灵活、战略性地约定合同条款,包括保留解除权条款,使自己处于积极有利的地位。法律解除法律解除是指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出现时,可以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法定解除的内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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