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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破产等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此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确定的关系也将终止。这两种终止可以称为非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一般性规定,在法律效力上属于特别规定,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属于特别规定。因此,这些特殊条款不能纳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同时,即使上述特别规定的内容没有约定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这些条件出现,我们也要考虑是否符合特别规定。即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者处于医疗期间或者女职工处于孕期、分娩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医疗期、妊娠期、分娩期、哺乳期届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内容,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不正确。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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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