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级工伤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释义 |
1、 九级工伤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按工伤程度给予补偿。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不能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第三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赔偿。用人单位破产、倒闭需要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从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自留资金中缴纳至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九级工伤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第九级工伤后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九级工伤职工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其维权。你可以在网上问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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