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名称是否仍然有效 |
释义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名称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故原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应当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合同内容违法,即合同缺少法定的必要条款,或者合同条款违法,通常违反法定的强制性规范或者低于法定的最低劳动标准。 3。合同的形式是非法的,即正式合同不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格式。 4。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合同不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5。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欺诈、威胁、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劳动合同的;(二)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经确认部分劳动合同无效的,剩余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剩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无效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名称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故原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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