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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初妇女教育的勃兴
释义
    1912年,中华民国的建立,为争取男女教育平等创造了条件。作为南京临时政府的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一向赞同男女平等,主张“振兴女学”。他认为教育是回复人格的起点,“教育既兴,然后男女可望平权。女界平权,然后可成此共和民国”。而“处于今日,自应以提倡女子教育为最要之事”。
    在他的推荐下,主张男女平等的著名革命教育家蔡元培出任第一任民国教育总长。蔡氏“鉴于学校之急当恢复”,于1912年1月19日首先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及《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做出改革封建教育和进一步贯彻男女教育平等的指示。其中规定:初等小学校,可以男女同校;特设之女学校章程,暂时照旧;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同年9月2日,教育部又公布《教育宗旨令》,正式确立了民国教育新体制。该学制大大推进了男女教育平等的程度。与清朝女子教育相比,其进步体现在:第一,教学内容上,女生课程标准,除了加入缝纫及家政课外,一律与男生等同。第二,受教育机会方面,女子除了享受小学及中等师范教育外,还可以接受高等师范学校、中学、实业学校等教育。第三,开创了初等小学男女可以同校的先例。
    同时,教育部又积极倡导在全国各省创设女子小学、中学、师范、专门学校及实业学校。先后于1912年1月30日、3月5日、9月2日训令各省从速开办高等专门学校,筹办社会教育。“民国肇起,百度更新,巩固国基,端赖教育”,“自今以往,应就国家社会之情势,准据法令,尽力措施,不惟男子教育宜急也,女子教育亦应急焉;不惟学校教育为重也,社会教育亦并重焉。”民国初年,各省相继设立了一些女子小学、中学、师范学校及女子法政学校。
    在政府的推动下,妇女很快掀起了一场兴办各类女子学校的妇女教育运动。她们早在辛亥革命爆发后不久,就提出男女教育平等的要求。成立于1911年11月的上海女子参政同志会就明确规定以“改良女子教育方法,学校的制度和课程设置与男校相同”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1912年4月成立的女子参政同盟会也把“实行普及女子教育”。作为政纲之一。她们创设的女子学校,种类最多,数目最大。在法政方面有女子法律学校、女子法政专门学校、女子监狱法政学校、女子法政大学等。
    为了进一步发展妇女教育,尽快实现男女教育平等,她们还发起成立各种女子教育会、研究会、维持女学会等。例如,1912年2月苏州女界马郭桐仙、张吴学竞发起了中华民国女子教育研究会,以“研究女子教育,促其进行为宗旨”,并从事研究普通教育与专门教育之原理及方法,劝学宣讲,开办女子教育报等活动。妇女们创办的女子学校及妇女教育团体,虽然存在时间不长,但当时它们的影响却是颇大的。几乎各大报刊都密切注意妇女从事男女教育平等活动的消息,经常登载这方面的新闻、评论和各方妇女要求入会的信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及教育总长蔡元培也被妇女的这一行动所感动,积极给予各种帮助和支持。可以这样说,妇女们兴女学的活动以南京、上海、杭州为中心,几乎席卷大半个中国。在办女校、结团体的过程中,已经不再是仅仅争取女子受教育的资格,而是谋立真正的男女教育平等。她们认识到,“民国初立,共和首建,则男女教育不宜再有分别”。只有“化除界限”,“无分男女”,“增进同等之智识”,才能教育发达,男女平等。1913年6月吴木兰专门向参议院呈文,请政府施行男女平等教育。此时妇女们争取男女教育平等的运动,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还是在实效上都远远过辛亥革命前的妇女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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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