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公益诉讼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就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公共利益。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即原告)突破了民事诉讼法关于原告主体的一般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公益诉讼的主体是法定的,只有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和组织才有资格提起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作为基本法,原则上只规定了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在某种案件中,法律授权的机关和组织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现行法律规定的“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主要是法定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法定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消费者协会。但在司法探索中,一些地区和法院在案件范围和起诉主体上有所突破。一些机关和社会团体作为原告,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消费者公益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具有诉讼资格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咨询律师,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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