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识别交通事故伤害 |
释义 |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除因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伤亡外,应认定为工伤。但是,在目前的工伤认定案件中,对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劳动者,延长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其中规定“员工因违反治安管理受到伤害或伤害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无论是否包括无证驾驶和其他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应当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行政复议部门审查的关某与人民法院之间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和分歧,往往导致相同的情况和不同的结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实现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鉴于此,本文试图对机动车上下班途中事故工伤认定中的排除条件作一粗浅的探讨,即:,“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延是否包括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以便向同行征求意见,也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尽快通过立法或司法予以统一界定。实践中,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违反治安管理”是否包括无证驾驶和其他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不包括无证驾驶和其他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主要原因是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无证驾驶和其他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并明确将无证驾驶和其他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排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外,除此之外,该法在当时仍然有效《行政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根据后一法优于前一法的原则,可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再包括违反交通管理行为。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纳入调整范围。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包括违反交通管理。主要原因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权利,损害社会管理,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解释(草案)》也明确指出,如果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对违法行为和处罚有系统的规定,草案将不再重复这些规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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