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约定偿还期的债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
释义 |
没有约定偿还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有多长? 借据与借据不同。从字面意义上讲,所谓“欠条”原本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额,但只是债务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的证据。债务人签发借据时,债权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因此,无约定还款期的借据的诉讼时效自借据签发之日起计算。自无偿还期的借据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未经诉讼时效的中断或者中止而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的权利;持票人持借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借据持有人只需向法院简单陈述借款事实,但当借据持有人以借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他将失去胜诉的权利,借据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借据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或辩护,借据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借据成立的事实。借据与借据的诉讼时效起点也不同。借据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但借据产生的原因是基于双方之前存在的其他法律关系。因此,借据实际上是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方式。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时,因债务人无支付能力或者拒绝及时支付,债务人不得不这样做。自出具借据之日起,债权受到侵害的,诉讼时效自出具借据次日起计算。新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司法解释。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利保护的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债务人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民法典》施行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债务人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有一个问题需要通过沟通来解决。如果你对内容不清楚,你还想了解更多。建议您及时向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寻求帮助。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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