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空头支票,如何处罚 |
释义 |
拒付支票是一家公司发行的面额超过其银行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拒付支票是滥用银行信用、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在中国,银行应该按照票面价值的比例来处罚签发拒付支票的单位。此外,《票据法》规定,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付款人所在地的实际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白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必须保证从出票之日起到付款结束,他在付款人所在地的存款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支票金额。签发不兑现支票骗取财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签发不兑现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票据法》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惩罚: 1。《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不兑现支票或者与预留签名不符的支票,不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百分之二。如果出票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的能力,而签发拒付支票的目的是骗取财物,持票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出票人票据诈骗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百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发行公司构成金融工具诈骗罪,可以处以罚金,对出票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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