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违法所收取的滞纳金是否会超过本金 |
释义 |
交通违法罚款收取的滞纳金是否会超过本金。 [网友咨询] 对不起,我的车办理报废手续时,发现2007年应该交的违章罚款还没交。我查了下面广东省的交通违法查询,显示的违法行为是“机动车通过灯控交叉口时,未按规定方向驶入引导车道”。处罚标准是什么?滞纳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机动车通过灯光控制交叉口,未按规定方向驶入引导车道的,罚款100元,扣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人未作出处罚决定的,必须自收到交通违法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罚或者处以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从第16日起,处以滞纳金3%的罚款。罚款必须在15天内付清,否则将对逾期付款处以罚款。15天后,每天支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附加罚款、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给付债务的数额,即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以上是小编的总结。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意见或其他不了解的问题,可以在网上致电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你。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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