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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失踪后如何收回债务
释义

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债权。但在诉讼中存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以外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许多债务人通过消失来规避诉讼时效,达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对债务人的失踪有以下救济措施:(一)对债务人失踪不满两年的,延长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中止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中止诉讼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可见,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延伸,以避免诉讼时效以外的债权得不到保护。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的,可以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当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属于利害关系人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被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朋友保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由受托人从失踪财产中支付。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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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8: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