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务派遣如何补偿 |
释义 |
1、 如何对派遣员工按工作年限给予无固定期限的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由B单位支付,即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对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执行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2。接到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通知是否意味着员工被退回?当然不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原则是:员工租赁,同工同酬。因此,派遣员工也是合同劳动的一种形式,因此我们必须知道,当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必须提前通知。因此,派遣员工收到合同到期通知时,只是一种必要的形式,并不一定意味着员工被退回。 如果没有固定职业,如何补偿?如有赔偿纠纷,将按法律规定和要求处理。面对派遣员工没有固定人数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想争取赔偿,可以通过点击法律咨询网站的在线咨询系统,直接向专业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