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土地所有权错误的时候我该去找谁 |
释义 |
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村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解决纠纷,政策性原则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政策性和专业性的。必须解决问题,防止冲突。要把握政策方针,得到群众的认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1) 保持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再分配,不是借机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承包地的权属,应当根据已有的合同台帐、合同和证书确认。个别村有人要求土地流转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妥善处理。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个别调整的,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后确认。二是坚持权利确认原则。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坚持确权、确地的原则,总体上做到户有权,严格控制确权、确地的范围,坚持农用地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到户的,应当逐户确认权利。确定权利、份额和土地的条件和程序,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允许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确权入股,也不允许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权入股的农民去确权入股。(3) 坚持依法有序运行。按照物权法定的精神,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农业部出台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合同,建立登记簿,核发权属证书,确保登记结果完整、真实、准确。对注册、认证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法律、政策规定的,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在不违背法律和政策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一些疑难问题。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不得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结果的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隐私权。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确权错误时找谁”问题的回答。因土地确权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村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解决。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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