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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
释义

承担或接受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后果是什么。原告在行政诉讼败诉后,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不上诉,对行政机关给予的具体行政处罚不服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被处罚人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2008)邢塔字第24号《关于驳回原告行政案件执行请求的判决的复函》,内容为:“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可执行内容的,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并明确了执行的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2013)邢塔字第11号《关于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的答复》,内容如下:“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后。”维持被起诉的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以下处理:1。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由行政机关执行。2、 法律不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并应当明确强制执行的内容。”
    

以上是相关答案。一般来说,行政诉讼败诉后,需要承担或者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原告败诉,在上诉期间不上诉,拒不作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被处罚人强制执行。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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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