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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家公司成为采购供应商的形式是什么
释义

两家公司成为采购供应商的形式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供货人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方承担连带责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原则是:。公开招标的原则是:公开招标的原则,即招标活动必须完全透明,招标程序、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结果等信息应当公开,以保证每个投标人都能获得相同的信息,公平参与投标竞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开透明的招标活动也为当事人、行政和社会监督提供了条件。公开是公平正义的基础和前提。公平原则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的各个方面给予潜在投标人或竞买人平等的竞争机会,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投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性的内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成果和奖励作为评标加分或中标的条件。公正原则要求投标人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并据此严格接受和客观评价招标文件,真正做到择优中标,确保所有投标人合法、平等的权益。为此,《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等作出了相关规定,以保证招标程序、方法、标准、权益和实质性成果的公平。比如,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事先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披露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评价招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明确拒绝投标的法律情形。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参与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以守法、诚实守信、诚实信用的意识和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得串通,围堵和恶意竞争,在追求自身合法利益的同时,不得不诚实甚至背叛自己的信仰,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依法维护双方利益和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的,可以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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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2: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