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安抗辩权的中止行使有几种形式 |
释义 |
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以逃避债务债务; (三)丧失商誉; (四)丧失或者丧失商誉或者其他可能导致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一方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一段时间后,合同的履行情况没有改善甚至进一步恶化,那么为了避免造成更多的损失,中止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进一步解除合同。有人建议,我们应该在这个时候向更多的律师寻求帮助。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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