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可以失效多久 |
释义 |
1、 工伤鉴定下来多久才能失效? 工伤鉴定一直具有法律效力,但有证据证明鉴定无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三)医学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员工的受伤程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金的,医疗机构、辅助设备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以罚款处诈骗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病主体必须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经济组织的职工; 2。它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由职业危害引起,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4。必须是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目录的职业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时,不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发证部门重新提供。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工伤鉴定书下来后,一直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工伤鉴定书无效,比如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工伤鉴定书。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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