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释义 |
刑事案件退款能否申请法院执行? 1。法律没有规定继续追缴赃款赃物可以立案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虽然需要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该规定的重点是,在分析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基础上,不是泛指所有涉及财产内容的内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所涉及的财产,强制执行限于罚款和没收财产,这是财产刑的实施规定,法律不是持续收回不可转让财产,而是这种强制的执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只提到了这一点。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时,认为需要返还赔偿金的,应当依法返还赔偿金。本条仍指强制执行没收财产的财产刑。 2。追缴赃款赃物有其强制力。追缴赃款赃物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财产犯罪案件过程中,对赃款赃物的去向进行核实、确认、查明的司法活动,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追回、返还或者上缴国库。赔偿金的追偿和返还是有针对性的。只有对违法所得采取追缴措施,且内容明确,被告人下落不明。不得查封、扣押被告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财产。本案被告人的现有财产没有证据表明是非法所得,不能根据申请追回。而追缴赃款赃物的实施也很费时,因为追缴赃款赃物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其执行效果只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审判结束后不能延长适用期。如共同犯罪的其他共犯在逃,法院不会判决“继续逮捕其他共犯”。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第五条的规定,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财产,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追偿而责令被害人返还财产的赔偿方式是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不能弥补的,受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追缴赃款赃物并不是被害人获得权利救济的唯一途径。当发现违法所得被挥霍,有的追缴后仍未追缴时,不必盲目地“继续追缴”。由于被告人有其他合法财产,受害人可以再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判决再次提起民事诉讼可以避免在连续追偿下等待弥补损失的无限期状态,及时维护合法权益,在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人的合法财产请求民事赔偿。 以上是相关答案。我国没有规定追赃可以立即执行。追回赃款本身是强制性的。如果别人不主动赔偿,处罚可能会更高,如果主动赔偿或者返还赃款,处罚会相对轻一些。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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