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是否拒绝履行 |
释义 |
探视权是否拒绝履行!这也是为了保证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能够培养与父母双方的感情。根据规定,法院判决后一方拒绝履行探视权或者妨碍正常探视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拒不探望子女的判决、裁定的规定,是指有关个人和单位对拒不履行探望权的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予以帮助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子女的人身和探视行为不能强制执行,这是可以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不得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由哺乳期母亲抚养。因哺乳后子女抚养权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承担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母亲探望儿童,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权。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拒绝行使探视权问题的相关解答。相信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对拒不履行探视权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和理解。我们不应该把婚姻的不幸传给孩子。儿童已经是受害者,所以我们不应该加重他们的受害者程度。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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