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未满一岁 男方能否离婚 |
释义 | 1,虽然男方和另一女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女方能否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呢?有法律支持吗? 2,小孩未满一岁,男方提出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是否就不能离(从法律上来说)? 满意回答:1、男方和另一女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女方不能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小孩未满一岁,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