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界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界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占有该财物,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按照侵占罪定罪,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将这些财物损毁,可能是出于报复或其他的目的,但无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什么,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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