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尽赡养义务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
释义 | 李女士咨询: 我妹妹和妹夫的户口落在我父母房屋所在地名下,妹妹和妹夫没有子女,也不住在这套房屋里照顾我的父母。房产证上只写有我父母的名字,他们不考虑立遗嘱。现在我妹妹得了重病,请问如果我妹妹去世后,妹夫是否享有这套房屋的继承权? 法律咨询网律师解答: 房屋是李女士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她妹妹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她妹妹与妹夫也没有小孩,所以就不存在代位继承她妹妹有权继承份额的情况。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李女士诉说,她的妹夫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所以他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她父母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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