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发票后的处理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项目说明 事项名称发票管理--丢失发票处理 业务概述适用于用票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告。 事项类别服务类 业务分类发票管理 税种分类 服务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 办理机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申办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应提交表格《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申办材料(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面原件、发票或复印件证明材料。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办理流程(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当场提示纳税人发票挂失后需要票据入账的处理手续。 (3)纳税人违反发票存放和保管规定的,启动处理处罚业务流程。 流程图 办理时限纳税人提出申请且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取费用 证件及有效期限 年审或年检 相关下载《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网上办理 发票挂失:丢失发票后处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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