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14年全国司法考试答案分析之宪法2010年单选题 |
释义 |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答案」B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解析」 选项A错误。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选项B正确。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选项C错误。宪法没有规定我国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 选项D错误。劳动者根据国家法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享有休息权。 18.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2010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答案」D 「考点」现行宪法的修改 「解析」本题考核现行宪法的修改。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2003年召开)《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了部署,在宪法中规定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所以,只有选项D符合题意。 1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19题)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答案」C 「考点」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 「解析」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而不是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和具体规划。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2010年卷一单选第20题) 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 「答案」C 「考点」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 「解析」21.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1题) 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B.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C.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答案」C 「考点」村民委员会 「解析」 选项A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选项B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选项C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5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选项D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不包括村民小组长。 22.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2题)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答案」C 「考点」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解析」本题考核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选项A错误。《宪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选项B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选项C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选项D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第13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23.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3题)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答案」C 「考点」宪法的修改 「解析」 选项C表述不正确,《立法法》没有相应规定。而是由主席团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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