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认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二、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程序: 1.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 2.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3.司法鉴定人审核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并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4.司法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所需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下列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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