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条例是什么? |
释义 | 【为您推荐】宕昌县律师 江安县律师 屏南县律师 新泰市律师 固安县律师 彭山县律师 武陵区律师 如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医闹事件时有发生。而造成这些医闹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医院在为患者治疗时出现医疗事故。而出现医疗事故之后,医患之间不能协商解决,从而引发医闹事件的发生。而下面我们提到的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条例,这是为了处理医疗事故时可以保障医患之间合法权益的条列。 什么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了本条例。于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2年9月1日起公布施行。共计七章六十三条。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将医疗事故定义为: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在医患关系中,如果医院在治疗患者的时候出现了医疗事故,可以参照上文的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条例来协商解决相关问题。通过上文可以看出,国家颁布的这个条列是为了保障医患双方在处理是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事故问题,就可以减少发生医闹事件了,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咨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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