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医院多多少少都会与患者产生医疗纠纷。因为医院是大家都不想去的地方,来到医院一般是噩耗多于喜讯,所以患者的心情一般较为消极低落,这时候就很容易与医方产生纠纷。所以作为医方一定要及时做好安排,接下来请随法律咨询网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十七条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立即启动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处置: (1)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将医院专家会诊意见告知患方,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2)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3)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可以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申请进行尸检; (4)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5)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疗机构专用接待场所进行。患方来院人数在5人以上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一般为3-5名。 二、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流程 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科室调查处理→医务科、护理部→当事科室了解情况→协商解决→患者不能接受→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仍无法解决时→医疗鉴定→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医疗投诉及纠纷处置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如上所述,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就这些了,简单并不复杂。作为医疗机构的一方,医疗纠纷定然必不少见,关键是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那样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就不会慌乱,就能够很好地处理纠纷,不仅能给患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也能给自己一份清白,还原事实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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